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169593 发布日期:2018-12-21
客户提问:
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全部到位,是挂账其他应收款好还是实际到位记账好?如果办理相应资质需要有一定量的净资产将未收到部分(注册资本)列账--借:其他应收款---股东;贷:实收资本这样有什么税务风险吗?(股东为法人股东)
护航财税回复:
1、实收资本应当按实际到位的金额记账。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2、这样构成了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资的对外责任如下:
对外责任是指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外部所应承担的责任,最为常见的是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9日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
一、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合法;
二、公司及其他股东怠于行使对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的追偿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深圳护航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从事工商注册行业已有近10年之久, 见证整个行业的发展历程。以诚信,专业,高效,忠诚为宗旨,经营 至今。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51huhang.com/帮您起步.助您 成长.为您护航,更多财税资讯,请关注官网。
下一篇: 注册公司有哪些坑需要注意_护航财税
十年工商财税经验为您保驾护航
粤ICP备15111817号 技术支持:护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