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49468 发布日期:2020-12-05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企业的两种纳税身份,受疫情影响,今年很多公司的规模在缩水,公司现今的经营状况不适合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公司一般纳税人还能转小规模纳税人,还剩最后几个月,和护航财税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使用、以及年收入上限等等都有很大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于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0%、6%、9%、13%几档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3%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1.政策文件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时间
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至于2021年是否能转,等文件通知
3.条件
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注意如果企业在2019年之前已经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有转回一般纳税人,今年可以再次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今年允许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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