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6481 发布日期:2020-09-04
为了切实减轻个体户经营者负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8月31日上午11时20分,首张通过个体户经营者变更办理的营业执照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诞生。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黎记菜档”,这是首张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办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该个体户成立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现在,经营者的名字已变更成了黎先生。
“执照上原来登记的经营者是我母亲,现在能直接转给我,感觉这样的新政策很方便、很高效!”拿到新执照的黎先生有些兴奋。他是8月28日提出申请的,没想到周末刚过,执照就完成了变更。他希望政府能多出台这样的便民举措,支持个体户发展。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0日出台的36条改革措施突破了这一限制,允许个体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对经营场所不变且有关审批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交与场所有关的审批文件,从而保证个体户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切实减轻个体户经营者负担,满足个体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在摸底走访时得知,辖区存在大量个体户变更经营者的需求。该部门提前做好登记,待新政策启动后立即开展宣传,并主动上门,到商户经营场所现场办公。在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的大力支持下,该部门于8月31日上午办出了深圳首张通过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的营业执照。
采访中,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局长周家贵表示,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第“10+1”区,正积极以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更大地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相关工作与深圳一体化发展,助力先行示范区战略目标实现。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深圳特区报》2020-9-1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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