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170713 发布日期:2019-09-23
由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前者直接就能经营,但后者需要凭审批文件才能经营。
而“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前者是你需要先取得审批资质才能办理公司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者则可以先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在到有关部门完成审批工作。而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就属于后置审批。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A. 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 企业章程文本;
3.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 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 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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