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171004 发布日期:2019-07-30
虚开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呢。
1、为自己或他人开具了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什么是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我们通过几个例子来理解一下,发票开了,但是没有发生真实的交易;卖的是办公用品,开的是日用品发票;还有就是卖了三箱酒,发票上的数目是2箱;卖的电脑本来是要3000块,开的发票是4000的;东西是卖给甲方的;发票却是开给乙方;董事是甲卖给乙的,但是发票确实丙给乙开具。这些都是虚开发票的情况。因此,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和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样是不一致的,就是虚开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
不仅自己对外开具了和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的发票是虚开发票的行为,让别人给自己开具也一样是虚开发票的行为。
比如,公司A为了逃税,其法定代表人让在B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朋友在没有实际交易行为的情况下给公司A开发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是虚开发票的行为。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人以为虚开发票就是自己给别人开具不符合实际经营业务的发票才是虚开发票,殊不知让别人给自己开具也是一样的行为。
3、介绍他人开具和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
这一规定就是将中间人也列入虚开发票的范围了,这种中间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业做中间人的,以赚钱为目的,在开票方和受票方之间担任掮客的角色,然后从中赚取中介费,这是知法犯法;还有一种就是恰好知道有多余发票的企业和需要发票的企业,然后给朋友帮忙介绍,这种一般是不懂法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虚开发票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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