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6604 发布日期:2023-07-27
深圳是一个开放的城市,这体现在公司注销,就是率先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与此同时,还推出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举措。有很多老板会问,现在深圳实行了简易注销公司制度,那如果是外资公司,适不适用呢?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目前暂不适用于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进行公司注销时仍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所以,外资公司注销不能使用简易办理的方式,只能走正常流程办理注销:
1.清算备案。外资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备案。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债务目录等,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告。
2.税务注销。外资公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在税务注销过程中,需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并进行税务注销登记。
3.工商注销。外资公司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在工商注销过程中,需要进行清算报告的备案,缴销营业执照等。
4.银行注销。外资公司需要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注销手续。在银行注销过程中,需要提交清算报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账户资金的清缴。
5.印章注销。外资公司需要向印章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印章注销手续。在印章注销过程中,需要缴销所有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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