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1926 发布日期:2023-03-17
广州作为我国重要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企业生存发展环境十分优越。因此,很多创业人员都有着在广州注册成立一个公司的诉求。这在广州南沙区来说也是如此。
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着国家一系列工商、财税政策的出台,想要在广州南沙区注册公司的创业者朋友,普遍对“广州南沙区注册公司税收优惠”这一问题格外关注。那么,广州南沙区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有哪些?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现如今,有关于在广州南沙区注册公司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其主要有如下这些:
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印发的《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这些鼓励类产业企业,涵盖了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材料、航运物流、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其中,“高新技术重点行业”35条产业目录在适用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基础上,同时适用享受“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亏损结转年限”政策。
2、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3、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①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②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③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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