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80375 发布日期:2023-01-31
注册深圳分公司,无论是注册条件还是注册流程,都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分公司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只是附属于总公司的一个机构。所以分公司注册对于名称的要求也与一般的公司不同。
概括起来,分公司注册名称的要求如下:
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公司一致的,可以从略。
具体来说,分公司名称规定如下:
1.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深圳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深圳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如:隶属企业名称为深圳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深圳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技术开发分公司。
3.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
4.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XX分公司。
十年工商财税经验为您保驾护航
粤ICP备15111817号 技术支持:护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