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护航财税 阅读次数:172989 发布日期:2021-04-07
一直以来,营业执照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领补发的时候,都需要申请人在报纸媒体上刊登原执照作废声明。而登报一次费时费力还要花费登报费用,让很多企业费心。但是从2018年9月开始,营业执照丢失就不需要再登报公示了。
自2018年9月起,营业执照丢失或者损坏的企业无需在报纸媒体上刊登作废声明,只需要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直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栏目自行进行公示即可。而整个公示过程完全自主操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示操作的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信息,点击保存并公示
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营业执照副本编号即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括号内编号,详见营业执照副本
公告发布完成后,申请人还需要及时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补照手续。另外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支持网上公示。
随着如今“互联网+”工作模式的大力推广,网上公示使得申请人补办营业执照更加方便快捷,但是还是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营业执照,最好不要丢失或者损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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